包租的确为房主省了不少心,在一定时期内能保证相对固
定的收益,但由于包租这种全权委托关系的存在,房东也会面
临一定的风险。而且,目前包租业务尚不成熟,相关部门没有
相应规范措施的情况下,这种风险更不可忽视。从
反映出的问题看,包租房主须防范三大陷阱。
陷阱一:拖延交付租金
这是这一业务最普遍的风险。中介公司会和房主约定一个
比较短的空置期,一般在15-60天,并承诺到期就会支付首期
的租金。但是实际上有些房主在15天后并没有收到租金,中介
公司的理由一般都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租房人,要求空置期延长
,但实际上中介公司有可能已将房屋出租,正在利用这种空置
期的伎俩谋取不正当利益。建议房主与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合同
时,尽可能细化付款时间、金额以及中介公司蓄意隐瞒物业已
出租等情形的违约、赔付条款。
陷阱二:中介公司压价
房主缺乏对房屋租赁市场的了解,而中介公司往往会利用
这一点,以各种理由尽可能地压低房租,从而最大可能地赚取
其中的差价。建议房主在房屋包租前,多走访一些中介公司,
了解市场行情。
陷阱三:中介公司“卷款蒸发”
曾有房主在将房屋包租给中介公司后,中介公司以低价将
房子出租,在一次性收取租房者承租期内的全部房租后卷款蒸
发。建议房主尽可能与具有一定资质及实力,可信赖的中介公
司合作,最好不要“全权委托”中介公司办理相关事宜,应当
对委托的范围进行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