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高先生的一套房子对外出租了,今年5月份,他去看看租住户。门打开的时候,高先生却吓了一跳:开门的是一个陌生人!那个姓魏的租户呢?面对着这个自称在这儿住了一个多月的“租户”,高先生怀疑自己敲错门了。可自己的房子明明就是在这儿呀!
仔细盘问后,高先生明白了:是原来的租户把房子转租给了眼前的陌生人。
原来,2006年年底,魏某就租了高先生的房子。第一次,魏某付了半年的租金。由于租赁期间魏某比较注意保护房屋,高先生再次以比较低的租金把房子租给了他。第二次,魏某一次交付了一年的租金。
这不,高先生很放心现在的房客,很久没来探望。谁知,偶尔来了一次,发现房子竟然“易主”了。房客魏某搬到了别处,私下以高价把房主的房子租给了李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