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2003年,中共中央《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》提出:"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,相应地取消有关税收的改革方案。"为此,有关物业税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。
伴随着近几年房价的连续快速上涨,更是加快了研究出台物业税的步伐。在2007年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,就首次明确提出将"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",并且在2007年10月,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物业税空转试点从原先的6个城市扩大到10个城市,说明政府正在加快步伐来推进物业税政策的出台。
在今年的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提出综合运用税收等手段,抑制不合理需求,防止房价过快上涨。而全国政协委员、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3月5日表示,物业税征收目前处在讨论思路的阶段。
这些都已经说明,物业税的出台开征必然是一个趋向,目前仅仅是开征的时间早晚问题。